2022.10.03 15:44 臺北時間

【志玲閨密之死】台藝大前校長衰捲教甄黑箱門 纏訟8年終還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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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2013年台藝大舞蹈系專任教師甄選爆發爭議。(本刊資料照)
2013年台藝大舞蹈系專任教師甄選爆發爭議。(本刊資料照)
台藝大舞蹈系專任教師甄選9年前爆發爭議,台藝大前校長謝顒丞先前因被教師姚淑芬指控與吳姓舞蹈系主任竄改「擬聘建議表」害她落榜,謝顒丞與吳女吃上官司,2019年9月6日一審判他有罪,案經纏訟8年於日前獲判無罪定讞,至於吳姓系主任則依偽造文書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3年。
2012年12月19日台藝大舞蹈系專任教師進行甄選,當年參加甄選的兼任教師中,在「系、院教評」成績第1名的姚淑芬,認為因「擬聘建議表」遭竄改,影響最終「校教評」遴選結果,她才會落榜,為了討回公道,她提起行政訴訟。2015年,校方重啟教師甄選,最後改聘姚為專任講師。
2013年姚淑芬控告當時的舞蹈系系主任吳素芬、台藝大校長的謝顒丞。檢方調查,成績第1名的姚之所以落選,與吳素芬竄改「擬聘建議表」有關,結果吳與謝分別被法院判刑。
二審時,法官認為謝顒丞並非該校舞蹈學系教授,亦非系、院、校級教評會委員,且依舞蹈系聘任案之最初簽呈,原以具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之職級者始有應聘資格,嗣由吳素芬經副校長與時在國外之被告謝顒丞電話聯繫後,始放寬至講師職級。3位候選人中,僅張婷婷符合最初簽呈的博士資格,顯示謝顒丞沒有想要錄取特定人選,無法證明謝有犯罪故意,且聘任過程程序瑕疵非均被告謝顒丞所為,因此判謝無罪。經檢方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再審認定無誤,駁回上訴,謝顒丞確定無罪。
另外,法官認為吳姓系主任明知擬聘建議表所示人選之排序順位,是依系教評會之決議所填載,且經院教評會決議通過,並經院長蔡永文簽核及教務處、人事室會簽,並無權變動該公文書之內容,卻在2013年3月18日謝顒丞約見時,向不明就裡的謝顒丞謊稱舞蹈系就擬聘人選並沒有排序,認為吳姓系主任假借其辦理本件教師聘任案職務機會,藉機變造公文,處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3年。
歷經8年官司,司法終還謝顒丞清白。(謝顒丞提供)
蒙受8年不白之冤,司法終還謝顒丞清白,謝表示非常感謝第二審及第三審合議庭的公平公正且認真的審查判決。但他也強調完全沒有任何的犯罪故意及動機去損害任何人的權益,且他明明沒有犯法卻被檢察官起訴及第一審判決有罪,為此飽受司法折磨,冤罪的痛苦只有當事人及其家人才能體會。
謝也認為司法雖然還他公道,但過去多年的清白受損害、名譽被玷污、家庭被牽連、心靈被禁錮、人生被摧毀,這一切都無法彌補。謝指出整起事件中,他是無端被牽扯進來的無辜的受害者,被特定人士的惡意摧毀成為代罪羔羊,且惡意摧毀不僅是他一個人,而是整個家庭,現雖討回公道,但他卻毫無喜悅感,反而異常平靜,因為不捨家人也被苦難禁錮8年,且幕後操弄的黑手並未曝光,也讓他感嘆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深感冤罪是國家最大的暴力。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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