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6日下午,由「天大地方自然文化公司」舉辦的大自然體驗營活動,蘇姓女領隊帶著28名學生與家長,於新北市雙溪區虎豹潭涉水,然而因午後大雨、溪水暴漲,一行人行經梳子壩時本欲折返,不料有7人意外落水,僅1女童自行上岸,最終釀4大2小共6死的悲劇。
事後蘇女一度聲稱,當時有家長心急沒有在她的帶領下度溪才會發生意外,被認為有卸責之嫌。事件發生後許多家長立刻打電話報案,不過仍一度有13人受困,後「天大地方自然文化公司」也被指責沒有做好風險管理等。
檢方後以過失致死罪起訴蘇女,認為其有多次可以阻止憾事發生的機會,卻未盡義務,求刑5年。而審理期間,蘇女則坦承犯行,並與往生者家屬以每人100萬元達成和解,共需賠償600萬元。
基隆地院今上午對此案進行宣判,判蘇女2年有期徒刑,不過合議庭考量蘇女為一時失慮觸法,除坦承犯行有悔意且願賠償,加上年逾60歲還有媽媽與婆婆要照顧,被害人家屬也同意減刑,因此緩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