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持續推行環保減塑計劃,包括自今年7月1推行自帶飲料杯優惠,不僅到四大超商、連鎖飲料店自備杯子購買飲料可享5元以上價差優惠,也讓消費者自備環保杯意願上升。
自12日1日起,北市轄內飲料店將不提供塑膠一次性飲料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環保局於6月起已派員對北市飲料店做兩輪宣導,訪查結果已有9成以上業者已備貨完成。
環保署辦法指出,允許使用紙類或植物纖維等替代材質,北市環保局資源循環管理科預估,多數飲料店將會使用紙杯為替代一次性容器。民眾除自備飲料杯外,還可以選用租借循環杯服務,循環杯新制也將於明年元旦上路,規定連鎖便利商店及速食店必須要有5%門市提供循環杯,民眾使用後可依照規範歸還,就算忘記帶飲料杯還是能減少一次性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