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6日,北市某公司老闆W女突然失蹤,W母詢問女兒閨密、也是公司會計的王女,王稱W女外出旅遊,請她勿擔心也不要報警。但W女的哥哥仍到派出所報案協尋,警方調查,W女的銀行帳戶有款項進出,手機還曾打過幾通電話給男友。
幾天後,W哥收到一張交通違規罰單,妹妹的車因違規停車被拖吊,車找到了,但人依舊下落不明,W母越想越不安,最後再與王女到刑事局報案,希望查出愛女行蹤。
警方查出,W女失蹤不久,就有人從公司帳戶轉出50萬元,又有人拿著W女的金融卡領出,警方調閱監視器,領款者是10多歲的少年;更奇怪的是,W女失蹤1週,她名下一處房產突被售出,賣房的錢不知去向。
警方到W女的公司查訪,發現W女失蹤後公司仍照常運作,但董事長室物品都被清空,王女手握公司大小章,如同代理董事長。警方懷疑王女應知內情,暗中調閱她的通聯紀錄,發現王女近期和經營汽車烤漆廠的高中同學劉男,有密集通話紀錄,而劉13歲的姪子,與領款少年神似,研判劉與王涉有重嫌。
警方決定從劉男下手,到他住處抓人時,他見警第一句話就說:「我等你們很久了!」向警方全盤供出與王女共謀殺人的過程。他說,王女不滿W女經常罵她,還不願借錢給她還債,同年9月,王聯繫劉,告知謀財害命的計畫,承諾給他豐厚報酬,他才答應參加。
劉男說,王女設局將W女載到他位於桃園的車廠,他持鐵鎚將她打趴在地並勒斃,王女提議用烤漆廠的硫酸溶屍,兩人便將W女塞進塑膠桶,倒入高濃度硫酸封蓋。10天後,劉趁大雨將桶子丟入大圳,任它隨水漂走。
警方根據劉男供詞逮捕王女,派人到圳溝打撈遺體,並追查W女手機下落。數日後,收購手機的通訊行老闆向警表示,購入後每晚都夢到1名女子要警察繼續找,果然隔天警方就尋獲溶屍用的塑膠桶。
警方最後撈到W女的衣物,但始終沒發現屍骨,王女則矢口否認犯案,但警方仍根據種種明確事證,將她及劉依殺人等罪嫌移送法辦。纏訟8年後,劉男被判無期徒刑,王女在一、二審都被判死刑,但最終因沒找到W女的屍體,改判無期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