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院昨首度開庭,岳女的律師當庭指出,去年11月8日曾格爾曾受邀到岳女家中吃飯,曾格爾明知她和陳男是夫妻,仍在今年8月29日邀約丈夫入住北投三二行館,期間2人發生性行為,事後還想利用簡訊串供,企圖掩蓋證據。
岳女的律師提出其他證據指,曾格爾今年間得知陳男即將出國,用臉書主動傳訊表示「你要去哪裡?」「你又不是單身,要怎麼帶我去?」陳男則回訊「可能隨時單身。」曾格爾又稱「不然你養我,這2年真的好累。」等語。岳女的律師稱,陳男已坦承在三二行館與曾格爾發生性行為,如果曾格爾仍否認,將傳訊陳男出庭作證。
對此,曾格爾的律師反駁,陳男曾告訴曾格爾,自己目前是離婚狀態,但還在爭取共同扶養小孩,而她在訊息說的「你又不是單身」是指陳男有小孩並非單身。提到去年11月8日的聚會,曾格爾律師表示,當時曾格爾的陳姓男友也在場,要求傳喚陳男出庭作證。另外她8月29日沒有住在北投三二行館,也沒和陳男一起過夜、發生性行為等,當晚回家時,她的父親也在家中,因此也聲請傳喚父親出庭為她作證。
岳女的律師進一步表示,陳男已和妻子坦承出軌,而妻子目前也選擇修復婚姻,證據將會說明一切。曾格爾的律師則稱,陳男經濟主要倚賴妻子,才會討好老婆說出不實陳述。雙方皆同意讓陳男出庭還原事實,法官釐清兩造要求後,下一次庭期訂於明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