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指出,彭男在去年5月30日中午12時左右,戴安全帽、口罩、手套等物品,偷偷闖入女性友人於台北市萬華區的家中,並趁女方熟睡之際,掐住女方脖子,當女方驚醒時,彭男更賞女方巴掌、綑綁雙手,威脅「不要叫,不然我殺妳。」隨後彭男再脫下女方內褲意圖性侵,不過彭男卻因為勃起障礙,最終未能侵犯成功,事後女子也趕緊報警提告彭男。
不料,彭男到案後卻辯稱,自己沒有侵犯對方,並解釋「之前她不能辦居留證,找我幫忙,我與她談好讓她戶籍寄在我家,但她要與我發生性行為1次為條件。」彭男更表示鑰匙是這位女性友人先給他的,當天進入友人家則是要她履約,但女方卻拒絕他,「她當時在睡覺,我叫她起來,要她履行前述條件,但她不想履行,我就生氣地用右手推她的左肩膀,跟她說妳騙我沒關係,我去移民署檢舉妳是假結婚過來的,我很生氣就走了。」
法院審理時認為,彭男為滿足一己私欲,竟擅闖女性友人家中,最終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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