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檢調掌握關鍵錄音檔,當中是曾繁川與里長買票的電話錄音,檢調懷疑曾繁川透過北投區里長,向選民買票支持林杏兒,此舉明顯違反《選舉罷免法》,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則遭疑是提供資金者,也被列為賄選被告,但蕭景田至今仍未到案說明,檢方已發布通緝。
士林地檢署表示,中央選舉委員會於11月26日舉辦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林杏兒是台北市第14屆議員選舉第1選舉區(北投、士林區)之候選 人,曾男、蕭男為求能使林女順利當選,以新台幣1萬元、6千元不等代價,要求該選區內部分里長候選人投票支持林女並幫忙拉票。
士檢指出,林女於12月2日經公告當選,檢方接獲相關情資後,除就曾男、蕭男買票行賄犯行深入釐清、縝密查證外,併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0條第1項第3款規定,向士林地方法院對林女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務求徹底去除賄選動機,以杜絕選舉舞弊,維護選舉制度之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