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這起性侵案發生在兩年前,蘇姓負責人藉口要測試剛到職沒幾天的女祕書酒量,利用二人應酬結束開跑車回公司的路上,不斷向女祕書表示:「我覺得妳的酒量應該很好,這麼年輕,半瓶沒問題吧!」要求女祕書到辦公室一同飲酒。
這名女祕書挨不過老闆再三勸酒,在辦公室喝下幾杯威士忌後便不醒人事,醒來發現自己衣衫不整,才知遭到老闆硬上,隨即傳訊息給男友,男友迅速報案。警方到場發現女祕書因酒醉昏昏沉沉,色老闆卻辯稱是女祕書自己倒的酒,二人是兩情相悅才上床,事後還反控遭仙人跳。
所幸,法院勘驗行車紀錄器,發現二人回公司的路上,蘇姓負責人一再勸女祕書喝酒,並非女方主動要喝,與他辯稱遭仙人跳情節不符,成了法院重判他4年6個月徒刑的重要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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