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老爹昨(29日)在臉書PO出一張LINE群組轉傳的罰單照,笑說「這是開火箭上高速公路的意思」,根據罰單內容指出,一名駕駛在屏東限速60公里的路段,經測速時速竟高達726公里,超速了「666公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1,600元。
網友看了紛紛傻眼,「火箭應該都超音速了吧..這頂多飛機而已」「台灣最速證明」「原來半小時基隆到屏東的辣個男人4ni」「我的車子叫阿斯拉也要跟你說嗎🤔」「超速666才罰1600很便宜啊!而且又是個吉利的數字」「哇,超速666公里,也只罰1600,真是好佛心🤗」「我也想知道是什麼車可以辦到…應該可以報世界紀錄了…」。
連國道公路警察局也到底下留言:「國道3千起跳喔!這種速度應該起飛了」,苗栗縣政府消防局則說:「如果我們家能這麼快就好了😝」。有熱心網友在留言出PO出真相,原來這張離譜的罰單9年前曾上過新聞,經查證後該名駕駛確定超速,但時速是72公里,員警誤植為726公里,才會有這種烏龍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