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24日,吳子嘉在美麗島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攝影棚內,以YouTube直播「新竹棒球場槓上開花董事長開講」節目,內容提及「現在民進黨裡面有一個合法貪污的方法,這個破球場整修花12億」「他們限制性招標是可以用議價,就是直接喬的…12億A了很多很多很多錢,我跟你講保證一個破工程可以搞12億」等語。
因該工程為時任新竹市長的林智堅發包,林認為吳子嘉的說法在影射自己貪污,認為名譽受損,因此對吳提出誹謗罪告訴。
吳子嘉到案後說明,除了否認有誹謗犯意,他強調這些話並沒有在影射告訴人林智堅,他只是就瞭解的事實陳述,是要監督公共利益;吳子嘉還指出,這些說法是參考新竹市議會第10屆議員的質詢紀錄,認為新竹棒球場的延宕及所支出的費用恐有弊案,因屬公益事項,純粹提出自己的看法及評論。
經檢方調查後,果真2019年6月6日新竹市議會第10屆議員質詢紀錄中,吳姓、李姓2名議員確實就新竹棒球場工程延宕、艾奕康工程顧問公司曾出現豆腐渣工程一事提出質詢。
檢方認為,吳子嘉在節目中的說法是針對新竹市公共事務及利益,並非以損害林智堅名譽為唯一目的,且節目內容未指林個人涉及貪污,縱使他就可受公評之事所為的評論或有聳動或誇張,但目的不外乎是喚起一般民眾注意,藉此增加一般民眾對於公共事務的瞭解程度,並未逾越合理界線,今(17日)將他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