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亮遭桃園一名駐唱女歌手控訴酒後亂性,性侵得逞後只匯款1萬元就失聯,她才會提告。可根據這位單親媽出示的聊天記錄,她除了索賠100萬元和解金外,還說「若不付媒體先來,同時提告性侵」「女兒出事有難處,請體諒!」「真的急需100w,有苦衷請體諒!」軟硬兼施令人懷疑有貓膩。不過荒山亮喊冤,否認性侵對方,同時強調手握對方恐嚇勒索的證據,將與律師公開說明。這起事件成了羅生門。
康康昨天則在公開活動上替好友荒山亮抱屈,認為女方若感覺被性侵,應該第二天就要報警,而非事隔3月才要求100萬元和解金,直呼「飯局妹也沒那麼貴。」表示自己並非當事人,清官難斷家務事,希望荒山亮能化險為夷。
這番言論讓律師呂秋遠相當不以為然,在臉書指責是仇女言論。呂秋遠直言,在國際婦女節聽到康康的評論很不舒服,「什麼叫作飯局妹,什麼叫做貴?」呂秋遠以自身經驗指出,社會上有許多人要求「完美被害人」,認為被害人不能穿著暴露、不能去危險地方,甚至受害必須激烈反抗以突顯貞操可貴,根本是檢討被害人,「被性侵以後要哭泣、要驗傷、要立刻報警,不能跟對方談和解,否則你就是傳播妹、酒店小姐、飯局妹,想要給男人仙人跳。」
姑且不論荒山亮已婚,本就不該跟其他人發生性關係,呂秋遠說,若按照康康的邏輯,為何男方不先報警主張女生恐嚇取財?拖到女方報案才跟進?「以和為貴、清官難斷家務事,又是什麼鬼東西?」表示性侵是否成立留給司法判斷,但仇女的護友言論大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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