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緝凶,警方清查林男名下的網路遊戲帳號、電子郵件信箱,結果1家公司回函給警方,指林其中1個帳號,雖然出生年月日是假的,但電話、地址都是真的,且該帳號仍在使用中。警方調閱登入IP位置,發現林都在板橋中山路、民生路一帶的3間網咖上網。
死者頭七當天中午,警方在林男常出沒的1間網咖埋伏,當場將他逮捕,並在他的褲子口袋找到死者身分證。林被捕後坦承犯案,還向警方透露,他案發後精神恍惚,不知為何隨身攜帶死者的身分證;甚至不知道為什麼,在死者頭七當天一早,騎機車重回案發現場,原本還想進去屋內看看,後來發現門口有封鎖線才作罷。
林男供稱,自己是雙性戀,因經濟狀況不佳,常與男客性交易賺取生活費。案發前3天,他與死者在網路聊天室認識,雖知道對方有愛滋病,但為了籌措女友的墮胎費用,仍戴套與M男進行第1次性交易,拿到6千元,事後還向對方借了5千元。案發當天,他又傳訊息給M男相約見面。
當晚M男下班後,林男就到對方住處,林原本想先到酒店喝酒助興,但M男不想出門,2人就在房間聊天。林供稱,M男很喜歡他,希望進一步交往,甚至要求他跟女友分手,否則就把他與男人性交易的醜事告訴女友。
雖然雙方有點爭執,但林為了賺錢,還是與M男發生關係;完事後,林躺在床上睡覺,沒想到睡到一半,M男竟霸王硬上弓,企圖對他無套肛交。當年23歲、身手矯健的林,立刻將M男壓制在床上,並將自己的皮帶抽出,勒住對方脖子,直到M男沒有反應,他才開始搜括屋內物品,並順手拿走隔壁房內的10多萬元現金。
沒想到林回到M男房間後,發現他仍在喘息、意圖呼救,於是跨坐壓在對方身上,再度用皮帶勒脖,時間長達3分鐘,將M男勒斃。針對這起命案,法院審理後認定,林的犯行構成強盜殺人罪,手段凶殘,且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因此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要他在牢裡好好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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