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日媒報導,一名男家教在2018年10月至2021年3月間,共有12次與當時僅13歲的女學生進行性行為,並將雙方的性愛畫面錄製下來,保存在平板電腦中。
據悉,師生年齡相差19歲。但被告卻濫用老師身分,誘惑涉世未深的少女以滿足自己的性慾,最後被控違反兒童福祉法起訴,檢方求處6年刑期。
該案在京都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法官安永武央在判決書中指出,被告利用自己的家教身份取得少女的信任,進一步勾引少女掉進他的誘惑,讓身心未成熟的未成年跟他發生性行為,造成被害人身心影響,而被告大被害人19歲,已經成年,須對自己行為負責,故判處其3年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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