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ETtoday》《自由時報》報導,連姓女子3月31日帶著她的導盲犬跟朋友一起到宜蘭玩,並前往某間知名小籠包店用餐,店員一看到她的導盲犬便告知「狗狗不能進去」「寵物不能進去」,儘管連女解釋那是導盲犬,是工作犬而不是寵物,店家仍堅稱那就是寵物、不能進去,最後安排她坐在室外的桌子用餐。連女事後表示,雖然大部分商家都很友善,但偶爾還是會碰到拒絕入內的商家,她也因此感到難過挫折。
事件經連女的友人上網發文替她抱不平後引發熱議,昨(1日)店家認了確有此事,坦言他們開業20多年第一次遇到導盲犬,不了解相關規定,對於造成客人不舒服真的很抱歉,並承諾會改進未來不會再出現這種狀況;店家並解釋,連女一行人到店用餐時正值客人多的中午時段,因為狗狗體型較大,想說室外空間較足夠,所以才請連女坐室外,不知道會讓她不舒服。
宜蘭縣府社會處對此表達遺憾,強調導盲犬並非一般寵物,而是在執行公務,將向店家釐清事發經過,若前述行為屬實,將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00條規定,請店家限期改善,否則可處1萬以上5萬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