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桃園市警察局回應,該案是遭毒販檢舉,因檢舉人被員警查獲2次、約20包毒品,但經送檢驗後屬3級毒品,獲桃園地檢署不起訴處分,並要求保安大隊做行政裁罰。毒販疑似為了報復,逕自前往檢舉。
桃園市警察局督察長沈秉信補充說明,今日上午,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率新北市調查處至市警局保安警察大隊調查去年7月份保大同仁偵辦毒品,有無疏失案,市警局全力配合偵辦,提供資料。
沈秉信表示,後續檢調查扣相關物品及資料,有無違法之嫌,尚待釐清,本局秉持不護短,勿枉無縱,全力配合檢調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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