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以度假打工計畫協定」,我國與以色列每年各將提供200個名額,供18歲至30歲的青年赴對方國家進行為期一年的打工度假計畫 。
我國駐以色列代表李雅萍與駐台北以色列經濟文化辦事處柯思畢(Omer Caspi)以異地簽署方始完成簽訂協定。目前申請辦法、協定生效日期須等雙方政府各自完成內部作業程序後公告。
外交部指出,今年適逢台灣、以色列相互設處30週年,兩國共享民主、自由與人權等普世價值,也對雙方青年的交流格外重視,相信「台以度假打工計畫協定」的簽署及推動,將進一步促進兩國青年世代的交流,更加深化兩國間的情誼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