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媒體報導,這名擁有逾30年教師資歷的陳師,曾在2009年被控用繩子栓住學生脖子,把學生當狗一樣牽去上廁所,遭社會局以違反兒少法開罰6萬元,學校予以記大過處分。
去年11月人本教育基金會再度踢爆,指陳師擅自帶學生去剪頭髮,稱「你那麼不愛剪頭髮乾脆剪光頭好了」,並設立「小組長」制度,稱表現好的學生是「童工」會給他們獎勵,表現不好的就是「奴隸」,還會對學生體罰、咆哮、強迫餵食、罰站吃飯等,甚至叫學生把課桌椅搬到走廊「離島座位區」上課。事後學校依教師法將陳師停聘2個月調查。
不過今(4日)人本教育基金會再度出面指控,陳師已在今年3月重返校園任教英文,每週二、四中午都會無故曠職,下午2點多才 會回到學校,每週三的教師進修課程更直接蹺班,讓人本教育基金會質疑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是否認為陳師這些行為仍有輔導可能?
對此,台中教育局指出,陳師屢次違反兒少相關規定,已非初犯,因此對其「斷然處置」,教育局在今年4月25日即函請學校確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12條規定,提報教評會審議,學校教評會在昨日教評會上決議予以「解聘,1年不得聘任」之處分。
台中市教育局主祕郭明洲說明,陳師遭解聘後就不具有現職教師資格,無法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申請退休、請領退休金,「1年不得聘任」指的則是若陳師1年後想回任教師,需要重新參加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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