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出庭的時候,紅髮艾德曾說如果打輸這場官司,他打算從樂壇退休、不再創作,因為這對他而言簡直是太羞辱人,他花了很多的力氣在創作上。因此他的聲明,開頭就提到自己不必從日常工作中退休,「同時,我也對這種毫無根據的索賠,竟然允許上法庭感到難以置信的沮喪。」
「過去的8年中,我們一直在談論這兩首歌、旋律、四個和弦截然不同的歌曲。這些歌曲各不相同,這些和弦是常見的,每天都在世界各地被詞曲作者所使用。早在〈Let’s Get It On〉出現前、即使我們離開這世界很久後也會存在。它們是作曲家的『字母』,我們的工具包,應該讓所有人都能使用。沒有人擁有它們、或者彈奏它們的方式,就像沒有人擁有藍色是一樣的。」
早在更久之前,〈Let’s Get It On〉的聯合創作者家族,就嘗試起訴紅髮艾德,但是官司不成立。之後這首歌的相關著作權賣給資產管理公司,於是再次發起訴訟,從2017年起就纏訟至今。
紅髮艾德在聲明中指出,指稱兩首歌相似的說法都是所謂的音樂分析專家所提出的,有一派的音樂學家省略了歌曲跟音符,透過簡單(卻不同的)高音旋律,產生誤導性的比對與錯誤資訊,想去尋找不存在的相似之處。他很感謝陪審團看穿了這類想要打官司索賠的人想法,「對我來說,這可能會說服那些想跟進的人,導致更多的詞曲作者面臨更多的危險,這是錯的,我們應該支援真正的音樂版權主張,才能正確解決合法性的問題。」
他表示自己只是一個喜歡拿吉他的人、熱愛替人們創作音樂,「我不是、也不會是任何人的搖錢樹。不得不在紐約出席這場官司,意味著我錯過了家人在愛爾蘭替祖母辦的喪禮,而我喚不回那段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