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女子清晨4時下班返家,與同事搭乘計程車回到住家門口,她下車後以感應器開啟大門之際,一名手持摺疊刀男子突由旁邊遊戲區暗處竄出,以手勒住女子脖子,表明自己缺錢,要還債30萬元,不得已才鋌而走險出此下策。
女子強作鎮定與搶匪周旋,拿出皮包內萬餘元交給歹徒,同時表明自己也遭人欠債,如果男子缺錢,可隨她一同向債主要錢。搶匪隨後又要尾隨女子進入屋內,女子佯稱老公與兒子在家,才讓搶匪打消入屋念頭,20分鐘後悻悻然離去。
女子立即電話聯繫同事,在同事陪同下至管理室打電話報案,警方趕抵後,持刀搶匪突然出現在管理室,手上還有不明傷痕,表明要投案。
警方調查,犯案的陳姓男子在海軍擔任志願役士官,過去就曾經因為向地下錢莊借錢被逼債出事,經家長和軍方出面協助及輔導才解決。但近來再向地下錢莊借錢,因無力償還,才鋌而走險搶劫夜歸婦女。軍方指出,對於陳姓士官涉犯搶案表示遺憾,將秉持「刑懲併行」原則,依規定懲處列汰,絕不寬貸;另持續加強軍法紀教育,並援引案例宣教,以嚴肅軍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