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9 13:57 臺北時間

照顧寶寶切記「3不2要」!劇烈搖晃嬰兒是虐待 「飛高高」動作也母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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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國民健康署提醒,安撫寶寶時應遵守「3不2要」原則,避免憾事發生。(示意圖,photoAC)
國民健康署提醒,安撫寶寶時應遵守「3不2要」原則,避免憾事發生。(示意圖,photoAC)
嬰兒哭鬧安撫時一定要注意!有些家長或照顧者為了安撫不停哭鬧的嬰幼兒,選擇握壓住嬰幼兒手腳、肩膀或胸廓,甚至以劇烈搖晃方式,或是放在大腿上劇烈晃動,造成寶寶嘔吐、意識不清等狀況。根據統計,這種劇烈搖晃導致的嬰兒受虐性腦傷死亡率達25%,而存活者有80%可能有失明、癱瘓、學習或語言障礙等終身失能的情況。國民健康署今(29日)提醒,當寶寶哭鬧時,應採取正確的作法安撫,牢記「3不2要」原則,可以避免憾事發生。
國健署指出,依據台灣兒科醫學會建議,劇烈搖晃嬰兒是一種嚴重的身體虐待,常發生於未滿3歲兒童,尤其以2-4個月嬰兒最常見。如果在正常照顧下或與寶寶玩耍,而晃動到嬰幼兒頭部,並不會造成寶寶腦部受傷,家長不用給自己太大的壓力,為避免家長或照顧者的誤解,於2009年美國醫學會與台灣兒科醫學會正式將嬰兒搖晃症改名為「受虐性腦傷」,目的是要修正民眾對於搖晃的觀念,通常都是非常劇烈的搖晃,才會造成腦部的傷害。
國健署表示,寶寶哭鬧不安,有可能是肚子餓、脹氣、腸絞痛或尿布濕等原因所造成的情緒反應,照顧者在安撫時,請不要用力搖晃嬰兒,照顧者在安撫寶寶時,應遵守「3不2要」原則:
  • 不亂晃:勿雙手抓住寶寶的腋下或把嬰幼童放在大腿上劇烈晃動。
  • 不拋接:勿上下拋接嬰兒,或將寶寶直接大力地丟到床上。
  • 不撞擊:勿掌摑寶寶臉部或頭部。
  • 要支撐:抱起嬰兒時,注意保護嬰兒頭頸部。
  • 要耐心:耐心緩和寶寶的情緒,若照顧者因寶寶持續哭鬧,而無法短時間安撫,可尋找其他照顧者替代照顧或以寶寶喜歡的玩具、音樂等用品,轉移嬰兒不安的情緒等技巧。
國健署也提到,兒童健康手冊中的「新生兒照顧錦囊」以及爸爸孕產育兒衛教手冊,提供了更多安撫寶寶的技巧,另外歡迎點選健康九九+網站的影片連結,學習如何防治嬰兒受虐性腦傷。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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