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聯社》與《NEWS 1》報導,去年5月於釜山,一名20多歲女子於凌晨5點多準備回家,但她走進一處公寓入口時,她遭到一名尾隨在後的陌生男直接攻擊。這名男子不僅當場對她拳打腳踢,更把女生重打打暈,隨後直接抱走無力反抗的受害人。監視器畫面曝光後引發南韓社會熱議,因為整個施暴過程相當駭人,凶嫌之後被逮捕,並在去年10月一審被判12年,不過檢方不服上訴,因為當時一審法官只認定男子犯下殺人未遂,至於性侵未遂的部分,則因證據不足而未採納。
而後被害女子一度驚恐地表示:「我很怕12年後凶嫌會找我報復!」因此社會上就出現不少「完整公開凶嫌身分」的聲音,也引發大眾對於「保護凶嫌身分」的議論。不僅如此,日前就有YouTuber和首爾江西區議員金敏碩(音譯),直接公開凶嫌的身分,引發社會關注。
因此尹錫悅今日在政府部會會議上,就向法務部指示,要求對女性犯下重大犯罪情節的加害者,對於其身分背景可以公開的範圍,應該要擴大,而且要儘快公開。該案在今日(12日)下午進行二審宣判,法官認定凶嫌犯下殺人未遂與性侵未遂,並改判20年徒刑,以及個人訊息公開10年、不得碰觸婦女與兒童等特定職業,另外還要配戴電子追蹤設備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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