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檢晚間複訊炎亞綸(本名:吳庚霖),以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罪諭令50萬交保候,隨後炎亞綸經紀人以50萬現金替他辦理交保。
炎亞綸受訪指出,現在最重要的是配合司法的調查,有些事情他也會捍衛自己的清白。有媒體問到是否會感覺委屈?炎則表示,他不會在這裡表達他的情緒,「因為我覺得我不重要。」
耀樂開記者會指控,5年前他16歲時和藝人炎亞綸發生性關係,還遭炎趁熟睡侵犯、偷拍性愛影片,由於耀樂有明確指出案發地點位於炎亞綸天母住處,管轄機關士林地檢署立即主動分案調查,將案件交給台北市婦幼警察隊偵辦,耀樂在6月24日由律師陪同至警局筆錄,警方今天傳訊炎亞綸到案說明。
炎亞綸先前殺到耀樂記者會現場,向耀樂2度鞠躬道歉「讓你承受不該承受的事情」,但堅稱沒偷拍也沒違反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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