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要點還有「雙方於相處過程中確實多有摩擦,然本人從未對趙女動手」「本人從未為任何霸王硬上弓此等違反趙女意願情形之行為」;目前看來同樣也呈各說各話的狀態。
陳慕同時寫道:「一直以來,每段感情我都是真心付出,並且對我來說都是刻骨銘心的一段回憶,只是很可惜我和趙芸萱(趙芸)小姐,終究無法走到最後,交往過程當然有甜蜜也有摩擦,分開也希望能好聚好散。」
陳慕方面全文如下:
112年07月05日臺灣有諸多報導本人與前女友趙芸萱(下稱趙女)間紛爭的新聞,為釐清誤會,本人特委請協弈法律事務所代為聲明如下:
關於趙女所稱本人有暴力行為,多次砸壞家中物品或傷害趙女、言語暴力行為,甚至是有違反趙女意願為性行為云云,均屬不實指控。
趙女指控僅係單方說法,實則雙方於相處過程中確實多有摩擦,然本人從未對趙女動手,本人所為均係因趙女對本人進行攻擊而生之自我防衛行為,趙女多次於酒後、或情緒不佳時對本人搧巴掌、要求本人下跪,甚至關於趙女所提及之電擊棒正是其因情緒不佳而從包包中取出用以攻擊本人,三年來本人誠受其苦,趙女並非其所稱之受害人。
本人與趙女間並無任何債務糾紛,請趙女停止造謠行為。
本人絕對尊重每一人之身體自主權,針對趙女指控部分,本人從未為任何霸王硬上弓此等違反趙女意願情形之行為。
本人尊重趙女之言論自由,然言論自由既是權利亦為責任,本人希望趙女停止造謠本人之行為,亦希望媒體報導能不僅由單方指控而對特定事實進行評價。
本人再次重申,趙女所稱並非事實,如再有不實消息本人亦將尋求法律途徑保全自身權益。
聲明人:陳 慕
協弈法律事務所 蘇奕全律師 鄭羽翔律師
中華民國112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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