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申訴的女子在台南工作, 6月間致電分局詢問八大行業相關取締事宜,周姓員警提供自己的手機門號,要求女子加LINE好友。事後,周在通話中詢問申訴人:「那我有什麼好處?」「不是錢的問題,那你要陪我嗎?」女方回答「陪你,那個嗎?」周則回「要嗎」。女方認為周的言詞語帶「性暗示」言語,涉性騷擾,持電話錄音檔,向相關單位申訴。
女子於6月中旬向其他警局報案提出性騷擾行政申訴,一分局獲報後立即召開性騷擾事件調查小組會議,經分局督察組派員調查完畢,已對周依法告誡、給予行政懲處,並函請地檢署參辦,同時列為輔導對象持續約束勿再有任何違法違紀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