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阿光與妻子因為協議離婚爭吵,2022年2月9日晚間9時許,妻子未經同意就在個人臉書上公開他喝醉倒在地板、路邊及床上的照片,留言寫下「先生經常喝醉路倒家中浴室地板及家門外柏油路上」,讓他覺得名譽受損,憤而報警告妻子。
台北地院審理時,阿光妻子認罪,惟她自認不可能與丈夫達成和解,希望能法官能考量她認罪,給予緩刑處分;而法官認定,阿光妻子為成年人,只因為離婚糾紛,就隨意公開丈夫喝醉的照片,行為實在不該,念及阿光妻子認罪,未達成和解等一切情狀,依犯加重誹謗罪,處罰金1萬元,得易服勞役10天。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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