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主張,若早知道遊戲橘子公司和「魔力寶貝M」的遊戲合約僅有3年的話,玩家就不會消費如此多金錢,而且遊戲橘子公司在結束營運前45天才告知,且在正式結束營運之前還持續推出優惠課金活動吸引玩家消費,根本是施以詐術詐欺消費者,因此要求遊戲橘子歸還他半年來儲值的35萬多元儲值金。
遊戲橘子則主張,他們最後一次優惠推出時間,距離終止營業還有3個月,而玩家玩遊戲是享受玩的愉快或放鬆壓力,公司並未要求玩家花鉅資添購設備,玩家是否花錢,均由玩家決定,而玩家購買道具經開啟就已經使用,根據定型化契約,遊戲橘子並無違法,因此請求法官駁回林男主張。
法官認定,遊戲橘子確實根據法規,在停止營運30日之前就告知玩家,且最後一次優惠距離終止營運有將3個月時間,表示玩家以該優惠儲值或購買道具等虛擬物品,至少有一定使用時間,林男沒有提出在遊戲中止營運錢所為的優惠課金活動構成詐術的實施,沒有足夠證據能夠證明遊戲橘子以詐欺方式造成侵害,因此駁回林男告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