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吳姓女子去年12月起透過電子郵件聯繫在台北讀書的男大生阿勝,短短1個月內傳了61封信表達愛意,吳女稱自己在八大行業上班,不想再繼續工作,希望阿勝可以娶她或養她。
檢方說,後來吳女見阿勝對郵件無回應,便跑到阿勝工作的地方,企圖闖入辦公室內,阿勝嚇得報警,但吳女離開警局後又再度跑去阿勝辦公室按電鈴,阿勝忍無可忍選擇報警處置。
吳女接受偵訊時坦承犯案,稱自己僅是想追求阿勝,無意騷擾,但檢方比對相關證據及證詞後,認定吳女罪嫌屬實,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起訴吳女,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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