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點說,這部總預算案,列出了各式各樣收入與支出。收入當中,頂頂重要的,就是稅收。總共,該收多少稅,白紙黑字,寫得明明白白,這就叫「稅收預算額度」。等年度開始,國稅局、稅捐處根據多如牛毛稅法,動手收了多如牛毛稅款之後,問題就來了。行政院不是老天爺,財政部不是神算子,稅收實績不可能與稅收預算額度相同。
於是,這就跳出莫名其妙,卻又驚天地泣鬼神大號事件:稅收超徵,應該還稅於民。這把戲,今年上半年發作過一回,報銷了逾千億元的「超收稅款」。這些鈔票,完全根據稅法徵收,並無不妥,本來可以留下,成了老本,化身為「歷年歲計剩餘」,用來填補以後年度財政缺口。可是,歪風狂飆,誰也擋不住,管事之人本來說得很明確,這錢花不得。
無奈,民意壓力太大,搞到最後,人人有獎,6千元入袋,逾千億元稅收化為輕煙。為此,財政部痛定思痛,沒過多久,動手編列明年度稅收預算時,加緊用心,投入經濟預估模型,更精確估算明年度稅收預算額度。不過,這還沒完,裡頭還有文章,行政院與財政部不能輕忽。
去年預算不準,搞得全民發錢才了事;明年度預算,上週行政院通過。那麼,今年呢?今年度預算,去年編的,那時還沒鬧「還稅於民」,還沒拿經濟模式推估稅款。到了明年春天,今年度稅收實績問世,萬一又大幅超徵,又該如何?難道,讓「還稅於民」大老虎,再白吃國庫一回?
於今之計,行政院與財政部應該未雨綢繆,提早因應,給這所謂「稅收超徵」,打打預防針。倘不如此,明年若稅收實績還是大幅高於預算額度,大老虎必然輕車熟路,還魂再現。
新預算案移送立法院審議後,行政院應該用力宣示立場:稅收實績全是依稅法徵收,只因外在環境無法精確估計,這才與預算額度不符,並非「超徵」。簡單來說,就是要用力壓打「超徵」這邪惡名詞。
其次,要把道理講清楚︰如果稅收實績超過稅收預算額度,算是超徵,要「還稅於民」,全民大發錢;那麼,根據同一邏輯,如果稅收實績低於稅收預算額度,就是「短徵」,這樣,是不是要「補稅於民」,全民大交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