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調查,郭男雖年輕但早已是詐欺慣犯,他先前用相同話術誘騙女子至密閉空間性侵,案件還在台北地院審理中,豈料他再用相同手法連犯2起案件。
檢方起訴指出,2023年1月9日,郭男於北市長安東路搭訕女子,自稱《SWAG》街訪特派員,若女子接受採訪便可拿獎金,女子誤信跟著上車,郭男隨即佯稱手摸生殖器3分鐘,讓他有生理反應就是挑戰成功可拿獎金。一上車郭男便涉嫌握住女子的手摸下體,女子認為這與街訪內容不同嚴詞拒絕,郭男才肯放手,然而郭男犯案時以行車紀錄器錄影,於事後恐嚇女子,街訪影片若要打馬賽克需要付款,恐嚇取財得手4000元。
2月時,郭男又再度犯案,於南京西路某超商前搭訕另一名女子,同樣自稱是成人平台的主持人,表示自己正在做街訪挑戰給獎金,他更把話術升「錄影且成功讓他勃X獎金6萬元,未錄影也可獲1萬元」,成功將女子帶到旅館後,又改口佯稱「拍假的做愛影片」可獲得8萬元,涉嫌違反女子意願,強制性交得逞,事後再用相同恐嚇招數,表示刪影片需要付6000元違約金。
2名受害女子擔心影片會遭到外流,陸續報案求助,檢方依被害人供詞、通訊軟體之對話內容、匯款紀錄等,認定郭男涉犯加重強制猥褻、加重強制性交、恐嚇取財等罪嫌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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