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在斌在2021年9月透過「台灣急難救護協會」的臉書,發布高雄一名罹癌阿嬤為了治病把積蓄全部花光,身上僅剩300元還要撫養曾孫,他上網替阿嬤募款,希望各界善心人士伸出援手幫阿嬤度過難關,結果貼文一出,立刻收到9萬多元的善款。
但高雄市社會局發現,陳在斌把9萬多元的善款,分6萬多元給阿嬤和曾孫,剩下的錢放進自己口袋,立即通報雄檢偵辦。陳到案說明時,辯稱阿嬤有說怕錢被她的孫女拿走,才放在他身上保管,且阿嬤也簽下切結書,同意他把多的善款拿去幫助其他更需要幫助的人。
但檢方查出,陳在斌是接到警方通知到警局做筆錄前,才拿切結書給阿嬤簽,且阿嬤和曾孫出庭作證時,也都說自己不記得有同意陳男幫忙募到的善款可以拿去購買物資給更需要的人,因此檢方根據相關事證不採信陳男說詞,偵結後依公益侵占罪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