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揪15歲小女友嘿咻「鬧出人命」 法官認「犯10罪」判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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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姓男子因與15歲小女友發生10次性行為,遭判刑。(翻攝pixabay)
羅姓男子因與15歲小女友發生10次性行為,遭判刑。(翻攝pixabay)
文|張馥暄

一名在桃園工作的羅姓男子,前年透過網路認識15歲少女,兩人進而交往,交往期間涉嫌發生10次性行為,少女事後懷孕被爸爸抓包,羅男也吃上官司,被桃園地院依對未滿16歲女子性交共10罪,各處徒刑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羅男在2021年初從高雄北上赴桃園求職,在網路上認識15歲少女,自2021年10月起至2022年5月,羅男涉嫌將小女友帶至中壢住處嘿咻10次,因少女意外懷孕後發福,少女的父親察覺有異,將其帶至醫院就診,二人戀情才曝光,事後少女父親也憤而提告。

法官調查,羅男涉嫌與小女友嘿休10次,依法1罪1罰,審酌他坦承犯行,且與少女是情侶關係,但迄今尚未取得少女家屬諒解或賠償損失,依妨害性自主罪,就10罪分別量刑,各處有期徒刑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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