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選會公告,9月13日至17日受理連署參選正副總統申請。郭辦發言人黃士修昨(10日)指出,目前規劃郭台銘將會與副手,一同前往中選會遞交被連署人申請書,並會立刻召開記者會,宣布啟動連署,至於確切時間日期仍在安排中。
郭辦今強調,郭台銘領表登記後,各地連署活動將緊鑼密鼓展開,提醒民眾遵守三不、三要原則。「三不」為絕對不能有金錢對價關係、不能有不當利益、不能偽造個資;「三要」則是遵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正確填寫連署資料、慎防詐騙集團或其他有心人士的竊取個資。
郭辦提醒,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規定,對連署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絡或其他不正當利益,使其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或不為連署」,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
郭辦也表示,《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及查核辦法》第8條規定,若連署人身分證影本記載資料不明或影印不清晰,導致不能辨認連署人姓名、出生年月日或身分證統一編號者,將會被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