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0 05:58 臺北時間

【國安高官頻出包1】簽呈內黃色便條紙藏詭 他私挪公款高超手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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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國安局主祕王春益遭控在處長任內,指示下屬偽造事由,申請情報協調費。
國安局主祕王春益遭控在處長任內,指示下屬偽造事由,申請情報協調費。
上月29日,國安局第3處南部工作站站長鍾杲秀特地請假,前往台中地檢署應訊,與她同行的還有中部工作站的司機,本刊調查,鍾是在中部工作站站長任內,涉嫌公器私用,遭下屬告發,在她之前,國安局主任祕書王春益也被士林地檢署約談,理由則是涉嫌濫用情報協調費。
鍾杲秀被檢舉公器私用,今年8月遭台中地檢署(圖)約談。(資料畫面)
知情人士A先生告訴本刊,王春益前一個職務是國安局第3處處長,他在2018年接任,任期約3年,第3處負責國內情報蒐集,任務十分繁重,處內每月配有3萬元「情報協調費」,同仁若有「情報諮詢、布建關係」的需求,均可申請使用。A先生說:「雖然第3處同仁都可匯報填申請單,但在王任內,幾乎沒人敢用這筆錢。」
王春益(右)遭下屬告發偽造文書、貪汙,被士林地檢署約談。(聯合新聞網提供)
為什麼沒有人敢申請?A先生表示,因為王春益會指示祕書填寫情報協調費簽辦單,事由都是受贈對象協助情蒐工作,所以致贈獎金,不過,祕書事後在上簽呈、跑流程時,簽辦單下方卻會貼上1張黃色的便條紙,「提醒」該筆獎金的真正用途,其實是給第3處同仁婚喪喜慶的紅白包。
王春益簽核的單據,下方都貼有真正用途的便條紙。(讀者提供)
等王春益收到簽呈、蓋章核准後,便會把便條紙撕下丟棄,發出獎金。A先生說,王指示承辦人偽造事由、申請費用,卻把錢挪作他用,根本是把情報協調費當成自己的特支費,誰敢跟他搶?在第3處待了3年的王,不知道有多少公費被他濫用,這樣的行徑其實已構成《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
國安局(圖)2名高官接連爆發公器私用等爭議,重創單位形象。
本刊調查,國安局內部訂有《情報協調費運用規範》,規定這筆錢只能付給對情蒐有幫助的「外人」,除了獎勵情報工作特殊績優的同仁外,不得使用在一般同仁身上,而且審計部每年都會審查國安局的機密預算,包括情報協調費,但王身為處長,卻公然違規、違法,下屬看在眼裡,不僅暗自議論,也有經手的同仁擔心變成共犯,偷偷影印下貼有便條紙的簽辦單自保。
2019年邱國正接任國安局長,同年10月,1名中階主管挺身而出,具名檢舉王春益濫用情報協調費。A先生說,該主管以為新局長會有魄力解決,沒想到邱上任後不久,就遇上私菸案,忙得焦頭爛額,對於此案只在主管會報上公告「精進新制度」,要求主管核發經費時,必須簽署切結書,不但沒追究王的責任,甚至在轉任國防部長前,還將王拔擢為主任祕書。
更新時間|2023.09.28 22:5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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