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王春益之外,國安局第3處轄下的南部工作站站長鍾杲秀,也因為長期公器私用,遭下屬告發。另1名知情人士B先生指出,鍾去年1月到12月擔任中部工作站站長,站內有1名司機,同仁若有公務需求都可申請司機載送,至於鍾有1部私人車輛,固定停放在站內地下1樓停車場,同仁本來以為該車是她往返台北及中部的交通工具,後來才發現她放假回台北住家,都搭高鐵。
離譜的是,鍾杲秀把工作站的公務司機當成她的專屬駕駛,每週五或她請假返回台北時,都會要司機駕駛她的私人車輛載她到高鐵站,並要司機把車開回隊部,順便加油、洗車。
「連計程車錢、停車費都要省!」B先生說,若司機請假,鍾杲秀就會要求下屬載送,也同樣要下屬將車開回隊部,去年11月,有同仁看不下去,向法務部廉政署檢舉,廉政署將此案轉交國安局政風處調查,雖查證屬實,但國安局只給予鍾口頭告誡,等於是輕輕放下,今年1月鍾已轉調南部工作站站長。
B先生告訴本刊,光是去年6月到11月,短短半年,鍾杲秀要司機或下屬載送的次數就超過20次,幾乎每週休假都如此,嚴重違反公務倫理規範,但國安局調查該案卻一路袒護。B先生質疑,鍾與王春益都畢業於警察大學,2人是學長、學妹關係,所以王才會出手相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