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七總隊第四大隊今年4月接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通報,於巴拉卡公路邊坡遭棄置大量廢棄物,經警方會同巡山員及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人員到該址查看,發現廢棄物為木櫃、 太空包及廢棄建材等營建類廢棄物,已嚴重影響國家景觀及自然生態環境。
警方調閱監視器追凶,歷經多時追查,發現犯案用的車輛,透過車追出29歲謝姓嫌犯;警方查出,謝男沒有合法廢棄物清理許可文件,收取工地每車1萬5千元的清潔費,並將廢棄物隨意棄置在巴拉卡公路旁,將國家公園當成垃圾場。
保七總隊指出,陽明山國家公園為數條河川發源地,具有相當多獨特的地質特型與生態資源,謝男私自載運廢棄物棄置的行為,已經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訊後將其函送地檢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