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0-6歲國家養」廣告惹議 呂秋遠痛批:內容已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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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的「0-6歲國家一起養」影片中,老媽質疑兒子都當爸爸了還玩那些「尪仔」,引發爭議。(翻攝影片畫面)
教育部的「0-6歲國家一起養」影片中,老媽質疑兒子都當爸爸了還玩那些「尪仔」,引發爭議。(翻攝影片畫面)
文|謝文哲

教育部9月推出「0到6歲國家一起養」短片,內容是育有子女的男主角拜託母親代收訂購的「公仔」包裹,結果錢被母親拿去買「更有用的」育兒用品,引爆歧視動漫文化爭議,更被網友酸「鼓勵大家不要生」。教育部則針對不尊重動漫表示歉意,並將下架該廣告。對此,律師呂秋遠表示,將錢挪用即使是買東西給孫子,依法應該犯了親屬間侵占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屬告訴乃論,半年內可提告。

呂秋遠昨(8日)在臉書發文指出,母親若擅自挪用兒子的錢,已犯了親屬間侵占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此罪是告訴乃論,若兒子半年內不提告,媽媽就沒事。

呂秋遠直言,如果教育部的「少子化」新廣告,想與法務部合作,應該可以朝向這個方向發展,只可惜,教育部的審稿官員沒有想到這些,才會讓這則廣告黯然下架。

呂秋遠分享,他從廣告中得出10點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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