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循線溯源,於今年8月至11月間發動多波搜索行動,查獲車隊及來源涉及桃園、新竹及雙北,犯案模式為園藝企業社出面向地主承租農地,宣稱供植栽園藝用,再由桃園、新竹車隊從雙北多處建案載運未經過合法營建混合物處理場處理的廢棄土、營建混合物,直接回填至農地上,其分工綿密、有計畫獵地,一旦遭他人檢舉後隨即逃逸失去聯繫,亦未對違法棄置有任何補救或回復原狀措施,致各該地主除無法收取後續租金之期待利益,遭傾倒的廢土或營建混合物亦另需花費鉅額清除,始能恢復土地之使用收益。
另該犯罪集團以實施詐術為手段,具有計畫性、持續性、牟利性及有結構性的破壞國土環保犯罪組織集團,非法運送、傾倒營建混合物或來源不詳的廢棄土,嚴重危害各該土地後續耕作、附近水源汙染、破壞景觀、影響生態及糧食種植衝擊等,以牟取不法暴利。
日前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賴謝銓經指揮專案小組清查違規事證後,已依法起訴被告多達31人,計算不法所得金額高達1800萬餘元,汙染面積達3萬6000平方公尺,預估清理費用達5600萬,對於汙染農田惡劣行徑,將嚴懲不貸。
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環境部為保障土地出租人權益,訂定「出租不動產(土地、廠房)建議約定事項」,建議出租人簽訂租賃契約時,將設置管理措施、定期巡查相關管理措施、廢棄物清理責任約定等事項,納入租賃契約內容,環保局也提醒地主遵守「不輕易出租土地、不違規填土、不貪小便宜」等三不原則,避免土地遭不法業者惡意棄置廢棄物,倘農地確實有需移入客土改善耕作環境者,請農民依農業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為杜絕環保犯罪案件,檢警環等機關已組成聯合查緝機制多年,營建工地施工產出的營建混合物務必交由合法的清除處理機構清理,同時也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如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行政刑責,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若發現重大環保汙染情事,可利用環保局報案專線04-23280380或免付費專線0800-066666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