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佳去年在臉書PO文指出,電商平台「茉本」私自以她名義做招商,直批「到底為什麼要提我的名字去幫自己加分」。事後「快電商」丫頭和森田間旗下合作藝人遭冒名,大動作提告,望能遏止廠商有假藉藝人名義、造成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官司打了16個月, 前天判決出爐,雙方以「和解」落幕。「茉本」在官方社群發文正式向社會大眾做出澄清。對此,王思佳表示:「終於!等到了澄清文,再次聲明我本人跟茉本、森呼吸還有歐珈綺(孫佳琪)女士從未有過合約合作關係,請不要再以訛傳訛。」
但王思佳也不滿「茉本」的澄清文耍小動作,在IG罵「原本想要給個第二次機會,請苿本和孫佳琪好好發文澄清,平台放五天IG放兩天,結果拖拖拉拉要放不放的,放完了之後,再給我玩洗版的遊戲,大家都成年人了!你這點小心思我看不懂嗎?」
王思佳不爽嗆聲,「當初就已經提醒過你,請你不要隨意用我的名字!你浩浩蕩蕩發律師函,一副好像被我冤枉的樣子,你最委屈,好不好?你一直口口聲聲跟我有合約!就一直拜託你拿出來!你就拿不出來啊,現在法院附件清楚的寫明我跟你們沒合約,就跟你當時說的完全不一樣啊」。
得知判決後,「快電商」創辦人森田也表示:「針對企業永久經營,我們都會以誠信和真誠作為第一要素,快電商用一支手機就能創業,我們很希望讓更多媽媽、職場上的人、KOL、KOC能有更多學習的機會,創造更多價值,讓整個經濟的脈絡發揮到更大值,不只是教大家創業!也在教大家該如何做人!」
丫頭身為藝人也同時是「快電商」創辦人,她力挺表示:「法官能給思佳姐一個公平的判決,也希望能讓大眾正視很多廠商濫用藝人肖像與名聲的問題,經常發生會誤導消費者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