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向警政署查證,苗栗縣警局指該電子遊藝場發生30多件刑案,該資料係檢索司法院法學檢索系統(公開資料)資料關鍵字的搜尋,只要在筆錄內有提到關鍵字,就會出現,經查這些案子均非重大刑案,且均為警察局主動查獲。
例如透過臨檢在該場所查獲客人持有毒品8件,另大部分案件係嫌疑人筆錄提及在遊戲場周邊會合、商談,僅係與阿帕契有相關聯的刑事案件,警察局查獲後均依法辦理移送。
有關阿帕契電子遊戲場未設置巡邏箱部分,距離阿帕契電子遊戲場附近超商、彩券行等金融熱點,縣警局苗栗分局原已設置有巡邏箱,經評估為避免重複,故未增設。
本刊詢問過去3年,縣警局針對阿帕契電子遊戲場臨檢稽查紀錄,縣警局指沒有針對單一場所臨檢數據,但針對 轄內電子遊戲場、視廳伴唱、網咖、旅宿業者等業者,近4年警察局共編排擴大臨檢勤務467次、八大聯合稽查399次,發現不法均依法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或函送事業目的主管機關裁罰。
轄內所有易滋事治安場所,警察局都有掌握並派員加強臨檢及巡邏,防止治安事件發生,也請民眾發現不法行為時,立即撥打110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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