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震宇指出,土地取得的背景,是侯友宜岳父在40幾年前買下,當時只是地皮,並未做任何使用。至於後來為何蓋屋子,錢震宇透露,因侯友宜獨子發生火燒車喪生,這對老人家(指侯的岳父、岳母)來說是很大傷痛,岳母甚至質疑侯友宜,「連我的孫子都保護不好」,讓當時身為刑警的侯十分痛心,岳父母決定未來要讓女兒有依靠,因而蓋了房子。
錢震宇也說,根據《民法》1017條,婚前取得的財產就屬繼承人,也就是這是侯夫人繼承的土地,與侯友宜並沒有關係。他說,侯友宜最在意的是,太太並沒有做錯事,只是正常的土地繼承,卻遭人誣衊,感到十分痛心。
至於外界質疑租金太高,錢震宇表示,目前房子是委外給新壽公司對外招租,租金是由物業公司訂,而侯辦也已調查附近租金,確實稍貴一點,但並非超出行情,明會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