釀城中城大火!最高院駁回上訴 女嫌黃格格無期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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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最高院駁回上訴,釀城中城大火的黃格格最終維持判決「無期徒刑」。圖為黃格格被法院裁定收押。(翻攝畫面)
經最高院駁回上訴,釀城中城大火的黃格格最終維持判決「無期徒刑」。圖為黃格格被法院裁定收押。(翻攝畫面)
文|張有君

2021年10月14日高雄鹽埕區城中城大樓發生惡火,造成46死、43傷的悲劇;女嫌黃格格一、二審均依法判無期徒刑,全案上訴到最高院。今(25日)稍早結果出爐,最高院駁回上訴,黃嫌遭判無期徒刑定讞。

2021年10月14日高雄城中城大樓突發生火災,46人喪命於此,經調查女嫌黃格格因對男友吃醋,故意將驅蚊的淨香餘燼倒在沙發坐墊上,不慎引發大火,黃嫌被依殺人及放火罪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此案,一審認為黃嫌無加害住戶的殺人故意,不成立殺人罪,最後僅依放火罪,處該罪最重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高雄高分院二審時認為,宣判仍認定黃有放火燒毀住宅罪的間接故意,依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對於一、二審判決結果,死者家屬相當不滿,全案因此再度上訴;今稍早最高院審結,法官駁回上訴,黃嫌遭判無期徒刑,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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