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遭控2011年至2013年間在中山區會館油壓按摩時,趁機對芳療師性侵,涉嫌強制性交;另一名告訴人控訴NONO同年在北市延吉街駕駛賓士,於車內對她強吻、揉搓胸部,提告強制猥褻;第三名告訴人則又控訴NONO在2010年在中山區會館按摩時,對其強制猥褻。
不過NONO皆否認指控,而3案也因供詞與證詞有出入、病歷未盡相符,且查扣手機都查無3名女性聯繫資料,事證不足故不起訴。
但前兩人不服結果向高檢署提起再議,高檢署重審後認為偵查有不完備之處,告訴人聲請再議有理由,將2案發回北檢續查。小紅老師等另外7名告訴人則在去年底以無管轄權為由,轉移至士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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