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3月1日配合台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指揮,會同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查封違規產品共3萬2,739公斤,查「海順國際食品有限公司」、「津棧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佳廣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之產品共3萬4,414公斤,流向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台南市、高雄市,並已通知各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監督下架。
衛生局強調,蘇丹紅色素非我國准用之著色劑,不得使用於食品中,全案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依同法第44條規定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再依同法第49條規定依其情節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及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務必遵守法令規定,衛生局將持續加強稽查,倘查有違法,必定嚴懲不法業者,以維護民眾食的安全。衛生局也表示,為打擊食安民生犯罪,高市衛生局將全案主動移請台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