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獲報,張姓(24歲)嫌犯在2023年1月26日,由廖姓(24歲)友人騎乘機車載同環島旅遊,於陽明山、金山、淡水等地遊玩後,誆稱凍傷致雙小腿以下截肢,向多家保險公司申請8張完全失能理賠,出險金額高達新臺幣4126萬元。
但因台灣為亞熱帶地區,平地天然氣候因素造成凍傷嚴重需截肢案例前所未聞,調查發現張嫌在事發前幾天,剛在保誠、新光、友邦及泰安等不同保險公司,投保高額的人壽保險、旅遊平安險及意外險,並於短時間內辦理出險,顯與常理不符。
刑事局調查交通部中央氣象署事發當日,新北市淡水觀測站及陽明山鞍部氣象觀測站資料,當日氣溫在6度到17度之間,均未達造成凍傷條件之溫度(0度以下),調閱張嫌馬偕醫院急診驗傷照片,犯嫌傷勢整齊對稱,且兩腳凍傷卻沒有襪子或鞋子印痕,與生活經驗不符,應屬人為造作傷。
檢警蒐證完備後,於2023年11月15日持搜索票至台北市、雲林縣等涉案處所同步執行搜索,查扣犯案時裝乾冰的白色保麗龍箱、赤足浸泡綠色塑膠桶、要保文件、保單1批、手機5支、平板電腦1台等證物,並拘提張、廖嫌等2人到案。
經查廖嫌以投資虛擬貨幣虧損為由,誘騙張嫌簽立2500萬元本票,後與張嫌共同以雙足浸泡乾冰至雙小腿凍傷截肢方式詐保,詢後依涉犯刑法詐欺等罪嫌送辦,其中廖嫌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依詐欺、幫助他人致重傷等罪將張、廖2嫌提起公訴。
自殘詐保張嫌年僅20多歲,卻終身殘疾,事後僅拿到20多萬元,貪圖不法錢財卻因小失大,造成終生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