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瑞和是高雄岡山農家子弟,由於愛泡酒家,需要大量金錢供養酒家女,他認為最快的賺錢方法就是恐嚇勒贖,所以在北中南各地開槍要錢,若有不從,就殺人立威。楊無幫派背景,但以集團犯案,手下多、火力強、手段狠,因背負多條人命,又居無定所、流動犯案,讓警方相當頭疼,也顏面無光。
當年十大槍擊要犯第1名是「鬼見愁」林來福,第2名是「黑牛」黃鴻寓,楊瑞和之所以排行第3,不是因為他沒有前2名凶狠,而是他出道較晚,且楊瑞和集團共有3名成員名列十大槍擊要犯,惡名昭彰,只要他們一犯案,必定登上隔天報紙頭條,令人聞風喪膽。
楊瑞和集團成員出門時槍彈不離身,從短槍到烏茲衝鋒槍都有,如果在路上遇到臨檢,還會搖下車窗朝警察開槍,後來警方路檢都會穿上防彈衣,配槍且要上膛。
打響楊瑞和集團名號的事件,是1988年11月的1場槍戰,當時有黑道剋星之稱的高雄市刑警大隊呂姓警官,帶隊前往地下舞廳查槍,才剛走到門口,就遇到集團成員李共長,呂上前盤查,意外引發槍戰。
原來背負多條人命的李共長,一眼就認出呂姓警官,他快手拔出雙槍直接朝呂開槍,結果呂胸部中槍倒地,另名刑警也中槍,其他員警見狀開槍還擊,雙方就在大街上駁火對開20多槍,混亂中李被1槍爆頭斃命。事發後,囂張的楊瑞和寫信投書報社,揚言要狙殺呂、炸掉高雄市警局岡山分局,警方不敢大意,派出霹靂小組駐守分局、24小時待命,防止楊瑞和偷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