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何建華搞統戰判無罪 北檢提國安三大理由拚上訴

何建華(中)被檢方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後,台北地院宣判均無罪,北檢今提起上訴。(本刊資料照)
何建華(中)被檢方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後,台北地院宣判均無罪,北檢今提起上訴。(本刊資料照)
文|林俊宏攝影|攝影組

中華婦女聯合會理事長、陸配何建華被控接受中國金援,指使包姓媒體人撰寫工作計畫書干預2020年總統大選,被檢方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不過,台北地院宣判均無罪,北檢今表示,「國家安全」與「言論自由」不容模糊,二者界線不同,已提起上訴。

北檢上訴有三大理由,包括:

此外,在客觀行為上,有「發起、資助、指揮或發展組織」等行為,且對國家安全、社會安定達到「明顯而立即危險」程度。原判決認事用法,尚有違誤,依法提起上訴,並藉本案建立「國家安全」與「言論自由」界線法律論述,澄清發展組織之要件。

延伸閱讀
鏡週刊掌握趨勢,領先一步: 從國際大事到生活小確幸,我們確保您不錯過任何一個重要瞬間,誠摯邀請您立即加入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