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不了黃子佼!藝人連署5訴求「現行法律已囊括」 黃捷曝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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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子佼遭查獲為色情網站「創意私房」高級會員,曾購買7部未成年性影像,引起輿論撻伐。隨後眾多藝人、網紅包括賈永婕、小S等人陸續轉發一份由陳文茜撰寫的連署書,提出5大訴求呼籲修改《兒少法》。民進黨立委黃捷今(9日)表示,藝人所提5大訴求其實已經在現行法律之中,即便現在修更多法,也罰不了「已犯案」的黃子佼。
眾多藝人、網紅轉發的連署書提到的5大訴求,分別為:
黃捷在社群說明表示,犯罪本來就會有紀錄,警政都有資料庫;兒少性剝削犯罪須接受輔導,在第51條,本來就有;散播兒少性影像予以重刑,去年已經修法第38條,原本3年以下,加重為1到7年;持有兒少性影像變成刑事犯罪,也是去年修法加重的。「所以,藝人連署的五大訴求,其實都是現行法律就已囊括,對此案不是沒有罰則可處理、也不是沒有加重,工具都在。」
黃捷指出,作為國會議員,除了第一時間聲援被害者,做他們的後盾,更有責任來檢視法律層面的修正,提案盡可能做到全面性的防堵。黃捷今天也針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刑法》修正提案送出,她強調「面對兒少性剝削與非法偷拍性影像,你可以『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購買』,也不與犯罪分子為伍。光是這樣,你就已經在保護許多可能正在受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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