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這名護理人員所述,她是新進人員,迫於學姊的職權只好聽從拍攝,但事後覺得有異,詢問女嬰母親後才得知根本沒有授權,向上通報、反映也不了了之,於是轉而向公部門及媒體爆料。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接獲民眾申訴後,已於9日派員查察,經查該月子中心的營業項目僅有坐月子服務,非合法立案的產後護理機構,因此僅能單純提供產婦生活照顧,不包括產後傷口照護、評估產婦、嬰兒健康等護理行為。該公司人員進行護理行為,已違反《護理人員法》,可處1萬5000元至15萬元罰鍰。
衛生局指出,該月子中心挨罰已非首次,將持續溝通、協助立案, 以維護產婦嬰兒健康及消費安全。
社會局則表示,該案經初步調查,並未發現違反兒少相關法令,也未發現散播情事,後續如發現有人利用兒少拍攝或錄製有害兒少身心健康影片等物品,依《兒少法》裁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姓名。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