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0 17:20 臺北時間

人妻出軌男同事大讚:撐久不射 稱報復士官長尪「婚前男男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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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姓士官長指控妻子外遇男同事,還把小王帶回家過夜。(示意圖,Pexels)
蘇姓士官長指控妻子外遇男同事,還把小王帶回家過夜。(示意圖,Pexels)
高雄蘇姓海軍士官新婚1年就綠雲罩頂,羅姓妻子竟趁他不在家時,將黃姓男同事帶回家過夜,事後還回味性愛過程,鹹濕尺度破表,沒想到妻子被揭穿姦情,也無意挽回婚姻,最終兩人離婚收場,蘇男憤而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
經法院審理,蘇男與羅女婚後育有一女,2023年6月蘇男抓包羅女出軌,與黃姓男同事發生婚外情,還侵門踏戶帶來家裡過夜,當蘇男當面質問兩人,黃男坦承姦情,但羅女卻毫不在意被老公抓姦,無意挽回婚姻,造成夫妻最後離婚。
當蘇男提告後,羅女主張婚前自己在懷孕時得知蘇男與患有愛滋病的同性友人上床,當下雖然蘇男出示檢驗報告證明未染病,可是她仍心存芥蒂,最後雖然奉子成婚,仍然無法釋懷,於是故意找來黃男,製造曖昧假象,營造自己出軌,以說服蘇男同意離婚,強調自己與黃男只是一般同事關係。
對此,蘇男駁斥羅女說詞,聲稱自己婚後他一直忠於婚姻,也沒有出現罹患愛滋病的症狀,也曾前往醫院檢驗證實並沒有罹患愛滋病,指控羅女是因為被發現外遇,才拿這件事當作藉口,認為羅女前後說法不一,無法作為在婚姻關係期間與其他男性發展不當關係的理由。
最後法官勘驗羅女與黃男的LINE對話紀錄,兩人互傳鹹濕對話,包含「我要讓你累死,撐那麼久死不射」「我有想過我們在後面放鞋子的地方發生關係」「在怎麼濕,也沒昨天濕」「我有嚇到,第一次濕成這樣」「你很色」等對話,認定雙方逾越正常男女交往關係,另外羅女也坦承在2023年6月13日把黃男帶回家過夜,足以證明黃男明知她已婚,仍然繼續與她保持交往直到2023年6月底。
法官認為目前社會夫妻間任何一方都無權強迫對方進行性行為或同居,羅女若想離婚有其他手段,無須採取「假動作」,不採信羅女證詞,考量蘇男因婚外情所承受的痛苦,判賠兩人須連帶賠償25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4.04.20 17:2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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