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警常泡酒店!辱小姐「醜」遭檢舉 慘記過2次

最後更新
基隆市警局第二分局的警員被檢舉進出酒店,遭記2大過處分。(本刊資料照)
基隆市警局第二分局的警員被檢舉進出酒店,遭記2大過處分。(本刊資料照)
文|謝文哲

基隆市警局第二分局某派出所警員日前遭到酒店業者檢舉賴帳不付款,稱該員還羞辱酒店小姐長很醜,經市警局督察科調查,發現該員並無賴帳,但至少前往酒店5次以上,故依涉足不當場所記過2次,列為教育輔導對象。

市警局督察科接獲酒店業者檢舉,稱一名警員多次前往酒店,佯裝消費卻未付款,多次刻意惡整業者,還在店內以言語羞辱業者與酒店小姐的長相,業者忍無可忍才檢舉。

對此,督察科表示,經調查確認該名警員多次前往不當場所,10日結帳因現金不足,隔日就付清,但前往不當場合已違反紀律,故記過2次,並列為教育輔導對象,以違警紀。

基隆第二分局也表示,分局要求警員遵守風紀要求,嚴禁涉足不當場所,採取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原則,若發現違法會主動查處。

延伸閱讀
鏡週刊掌握趨勢,領先一步: 從國際大事到生活小確幸,我們確保您不錯過任何一個重要瞬間,誠摯邀請您立即加入閱讀。